咨询热线:18688659977

律师介绍

胡文学律师 胡文学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胡律师不仅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也有多年刑事辩护实务经验,精通刑事法律事务、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流程,现主要从事“刑事辩护”领域法律服务。胡文学律师也集合了一批法学专业功底强、实践经验...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文学律师

手机号码:18688659977

邮箱地址:277879481@qq.com

执业证号:14419201510044129

执业律所: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7楼

成功案例

陈某涉嫌走私毒品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案

【侦查机关】: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

【辩护人】:广东岭山律师事务所 谭应华律师

【案情简介】:陈某和胡某均是台湾人,在大陆经商,两人认识多年,交往甚密。胡某常向陈某求助,要求借钱周转,也按时还款,资金往来频繁。20177月一天,胡某给陈某打电话,意欲借支4万元急用,指定转入台湾家属账户。陈某没多考虑,按照要求转账了4万元。第二天,公安民警将陈某抓获,涉嫌走私毒品将陈某刑事拘留。据了解,胡某涉嫌走私毒品,全国公安正在追逃,对胡某通信和账户实施了监控,发现陈某和胡某有往来,疑似共同走私毒品,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结果】:采取强制措施不当,予以释放。

【律师点评】:公安机关在案件未侦破时(即关键嫌疑人未归案),只要跟案件有关嫌疑人,即实施抓捕,确实有点任性。在辩护人向侦查机关反映情况,并提交法律意见后,侦查机关能够认真核实,正视自己采取的不当措施,算是给了当事人公正的交待。

案件虽已终结,但律师提醒,珍爱生命,不仅远离毒品,而且要远离毒品有关的人。本案中,幸好陈某不知胡某走私毒品的情况,否则,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8688659977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7楼

Copyright © 2019 www.0769xi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Copyright © 2019 www.0769xi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